文学的商品价值与创作之间的关系 (如何看待文学的商品价值?我谨把我的一点体会简单地谈一下,借以向省委宣传部的领导,向在座的前辈、著名作家、诗人、文学批评家和各位同仁讨教。) 我觉得在文学创作中,除了提高作品的思想艺术品位,还应该注重提高作品的商品价位。把文学与商品联系在一起,这是个很难说清的话题,也是一个令人十分讨厌、甚至让我自己都非常反感的话题。搞创作的人,谁都不愿意把文学与商品联系到一起。理论界有人提出“艺术生产论”,过分强调文学的商品价值,我不赞同把文学单纯地看成是生产与消费的活动,但文学的商品价值对文学创作和文学期刊发展的影响确实越来越大,文学在商品经济大潮下所体现出来的商品价值,对每一位创作者和办刊人的影响,实实在在叫人无法逃避。如果我们在创作中不提高文学作品的商品价值品味,就无法把文学的路子走得更宽。 就创作来说,我作为一位非专业作家,无疑很看重文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由于每个人好恶不同,更由于我自身的浅陋,我从不读武侠小说,甚至从不看武侠电影、武打电视剧,对其它种类的通俗文学也没有什么兴趣,偶然看上一、两篇,大多是看了一半便放下来。我很为自己这种偏激、浅陋的阅读欣赏水平和兴趣感到羞愧。与一些文友闲聊,竟发现有许多人有着和我一样的阅读欣赏习惯,昨天和著名作家沈乔生谈了这个话题,他有同感,赵本夫主席也同意我的话,于是我便稍稍感到释然。可是留心一下书店、书摊,不难发现我们不太喜欢的武侠小说及其它类型的通俗小说的读者量,竟比我们喜爱的纯文学作品的读者量要多,难道说,是武侠小说一类的通俗文学的商品价值更高一些吗?心中疑惑,嘴上却不敢妄下定论,只好再次为自己的阅读水平和写作水平感到羞愧。但是请注意,我们逛一下书店、书摊也不难发现:王跃文、陆天明的小说是纯文学作品,它在市场上的销售量可以说并不比武侠小说、通俗小说少,毫无疑问,王跃文、陆天明等人的作品所写的是中国各个阶层包括普通老百姓都十分关注的话题,又能让读者生出许多感慨来,应该说,他们的作品符合大众口味,是大众化的,这样的作品具有很高的商品价值。王跃文、陆天明他们走出了一条好路子,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思考一下:我们虽不具备王跃文他们那样的生活经历,但能不能在别的题材范围内也闯出一条路子来,提高文学的商品价值?我们总不能为了艺术而艺术,而不从题材、深度、手法上考虑一下读者层面、考虑一下文学今后的出路吧?流传千古的中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符合诸多知识层面的人阅读,这是人们无法否定的事实,谁能说这不是由于它的思想艺术价值和商品价值经久不衰所起的作用?我们搞文学创作的人能不能从中得出一些启示:怎样在提高作品思想艺术价值的同时,也提高一下作品的商品价值?这样,我们既可赢得更多的读者,也可繁荣一下不算景气的纯文学创作。 对于编小说的人和办刊物的人来说,无疑也应该考虑到作品和刊物的商品 价值。我不是编辑,对编辑的工作不了解,但一些很有影响力的文学期刊的停刊或改刊,不能不引起我们这些既是读者又是作者的人的重视。我想办刊物的人会更加重视的。为了刊物生存发展下去,是必须提高刊物的商品价值品位的,每一位作者也都会有意无意地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它涉及到我们写出来的东西能不能面世;想来办刊物的人应该更加煞费苦心。我觉得《雨花》走出了一条好路子。刚才著名作家梁晴老师跟我说,她把我的中篇发头条时,责编毕飞宇很赞同,最近《文艺报》又为我这篇东西发了评论,大体上都是认为我的小说介入了一点“通俗”之类的可读性。其实我认为是《雨花》的可读性让我沾了便宜。《雨花》率先提出了“短篇姓短”的口号,引起了一定范围读者的注意,用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可以读完一个短篇,既有效率,又不误工作,有什么不好?一些短小说刊物的特色很鲜明,它贵在篇幅的精短和题材的广泛,由于现代生活节律的加快,人们的时间观念已不同于以往,短小说适合了不同知识层面、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的读者阅读,饭后茶余,甚至坐车闲聊,都可读上几篇,这就相对提高了刊物的商品价值,也在一定程度提高了精短文学的商品价值,当然,我仅仅是举例。 在艺术领域,谁也没有权力把文学和商品完全等同起来,但纯文学创作和文学期刊的发行,确实受到了商品经济不小的影响,你想逃避实际上根本逃避不了。出版界的改革、一些出版商对赢利的片面追逐、一些不伦不类的书籍挤占文学市场,都从客观上反映了这个问题。面对经济大潮下文学创作所受到的冲击,我们在提高文学作品思想艺术性的同时,也应该很认真地思考一下怎样提高文学作品的商品价值。 我是一个没有成就的作家,在创作上也没有刻意的追求,更没有具影响力的作品,因此对以上问题的看法很浅陋,触及以上的话题已经是斗胆了。我本人只在创作中作了一点非常简单的尝试:如用通俗化的标题,写纯文学的内容;再如使用文学语言尽量大众化,等等。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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